建築師(K英語:建築師)

的,建築進行設計和施工監督職業或其職業資格是一個人

 

二等建築師縣知事在二級建築師的許可下,二級建築師的總監進行設計和施工監督等(《建築師法》第2條第3款)。 具體來說,他從事日常生活中所需的最低限度建築物的設計和施工監督,例如一定大小或以下的木質建築物以及鋼筋混凝土結構。

二級建築師可以監督設計和建造的限制如下(自然,一級建築師也可以做到)。

  1. 學校·醫院·劇院·電影院・禮堂,會場・百貨公司公共建築,例如面積少於500平方米
  2. 木製建築或建築物的高度為13m或屋簷的高度不超過9m
  3. 鋼筋混凝土,鋼筋,磚石,磚瓦,混凝土砌塊或未鋼筋混凝土建築物或建築物的一部分,總面積為30m²-300m²,高度為13m或屋簷高度為9m或更小
  4. 總面積超過100平方米(木製建築物為300平方米)或三層或三層以上的建築物(但是,第3-3(2)條)國家條例有一項規定,該比例可以由

換句話說,木住宅也可以設計和監督小型鋼筋混凝土建築(總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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